为充分肯定社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作出的显著成绩,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,2009年民政部决定授予中国保健协会等全国42万个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中的595个社会团体“全国先进社会组织”称号,表彰这些社会组织为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,构建和谐社会所做出的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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